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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免費接駁不應取消(發表於104/8/26自由時報)

 

台中市政府今年將原本的刷卡搭車八公里免費里程提高到十公里,大受好評。台南市政府對於提倡公車運輸也做得很用心,不但也有免費里程,還刊登廣告,甚至在北部的台鐵區間車上播放宣傳短片鼓勵北部民眾去台南搭公車旅遊,令人印象深刻。可是昨天電視新聞報導,台北市政府竟然背道而馳,逐漸取消免費接駁車,首先是兒童新樂園的免費接駁車改為收費,已經行之有年的掃墓公車明年可能也沒了。

台北市的大眾運輸使用率長期以來低迷不振,始終無法突破四成,比東京、香港的一半都不到!不但容易塞車,又很不合節能減碳的口號,還製造噪音、加速氣候暖化、增加衝突事故等,壞處太多了!所以政府應該努力提倡大眾運輸,即使無法像台中市可以有免費里程,也可以增加一些優惠措施以吸引民眾搭乘,既有的免費接駁當然更不應該取消。

如果說要「使用者付費」,那麼最應該付費的其實不是大眾運輸使用者,而是自行開車和騎機車者。因為台灣人的自行駕駛所必須負擔的外部成本實在太低,政府又毫無管制,造成很多人都覺得自行駕駛比較方便,殊不知他們卻是把自己的方便建築在別人的不便之上,例如塞車、廢氣、噪音、違規停車和違規駕駛等,每個人都圖自己方便,結果造成所有人不便!所以政府要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就應該先提高自行駕駛的成本,例如減少興建停車場和開闢道路以避免變相鼓勵開車,針對機車逆向行駛、搶先左轉、在人行道和騎樓騎機車等常見違規行為一律重罰等,而不是要大眾運輸支持者多付費!如果不這麼做,提倡大眾運輸將是徒勞無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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